您当前所在位置: 首页>政府信息公开>政府信息公开制度

关于建立市工信局网站信息公开、审核、发布制度的通知

访问量:

​  关于建立市工信局网站信息公开、审核、发布制度的

  各科室(办)、各县市(区)工信

  为充实网站内容,及时更新信息,使网站真正成为展示工信系统形象的重要窗口,信息公开的有效平台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责任分工制度

  1、工作动态、通知公示、产业动态为公共版块,各职能科室要及时报送相关政务信息。

  2、其它版块的内容添加、信息更新由对应科室负责:

  单位简介、县市区巡礼、政务公开的工作简报、网上办事的办事指南,互动交流的领导信箱、投诉建议以及专题报道的发展提升年版块由秘书科负责;

  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版块由政策法规科负责;

  首页的经济运行版块由经济运行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产业推进版块由产业推进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电力能源版块由电力能源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运输协调版块由运输协调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科技创新版块由科技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节能降耗版块由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投资规划版块由投资规划科负责;

  企业风采和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版块由指导协调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建材重化版块由建材重化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轻工纺织版块由轻工纺织产业科负责;

  央企对接和业务工作的机械汽车版块由机械汽车产业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电子软件版块由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负责;

  信息之窗,友情链接,网上办事的在线咨询、信息查询、下载中心以及业务工作的信息管理版块由信息化推进与管理科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墙材革新版块由墙体材料革新办负责;

  业务工作的散预管理版块由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办负责;

  首页的行政执法由节能与综合执法监察支队负责;

  首页的招商引资由招商办负责;

  专题报道的创先争优版块由党支部负责;

  专题报道的机关效能版块由监察室负责。

  二、政务公开制度

  各科(市、办)按照责任分工对所涉及的政务的信息,能公开的要全部公开,对于需要依申请公开的信息,要按照相关工作流程进行公开。

  三、信息审核及发布制度

  1、网站添加信息前,科(室、办)须将此信息交由分管领导审批,重要信息、重大事项公告须交由委主要领导审批,审批通过后方可报至网站系统管理员统一添加发布。

  2网站日常管理工作由信息化推进与管理科具体负责,各县市(区)工信要及时有效为网站提供信息,并报至市工信秘书科,秘书科再将信息交由网站系统管理员添加发布。各县市(区)工信提供信息的情况,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。

附件:

关联稿件:
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返回顶部关闭本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