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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春市工信委2016年政府信息年度公开报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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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,我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文件精神和省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,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,确保信息内容符合规范,公开信息质量和公布效果得到提高,现将2016年度宜春市工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。如对本报告有疑问,请与宜春市工信委信息化推进与管理科联系(地址:宜春市政大楼西侧215室;电话:3280065)。

一、概述

2016年度我委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,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,通过细化任务、明确分工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、咨询、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。
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2016年度,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2条。
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
2016年度,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。
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
2016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。

五、收费

本年度未向任何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。
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
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。

七、《宜春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》落实情况

一是做好简政放权。我委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项、取消事项6项,同时根据相关要求,上报工信委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工作联系人,梳理3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、122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30名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,并制定《市工信委推进行政检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工作细则》。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。在委网站开设“财政预决算公开”专栏,及时按照财政局要求对我委年度预算和决算情况进行公开。三是认真做好政策解读。针对社会出现的热点问题,进行概念宣传或案例分析,方便市民更深入了解相关内容和知识。四是有效发挥网站作用。第一时间对重要会议活动、领导重要讲话、重大决策部署、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进行公开,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。五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。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流程,科室相关信息发布前,需按要求填写《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》,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,由信息工作人员统一公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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